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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方案

日期:2024年04月04日 分类:十四号文库

宣传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任务,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鹤山”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编印《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礼仪知识知多少》、《身边好人》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员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校园、工业园区、乡镇,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各层面人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置创文宣传栏,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市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养。市妇联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创文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宣传“文明洁净”等五大文明行动。保证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占总广告数的30%以上。

(1)报纸类: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半版。(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广播电视类: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

(3)交通运输类:车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并争取在候车亭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鹤山汽车总站)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厢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出创文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鹤山汽车总站)

(4)建筑围挡类:市区、各镇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各镇街)

(6)校园类: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电子屏等,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7)其它社会媒介类

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资产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各镇街、各单位)

3、社区(村委会)宣传。

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创文宣传栏,悬挂创文宣传横幅或设置创文宣传牌,特别是沙坪街道办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镇,沙坪街道)

4、窗口行业宣传。

医疗卫生、银行、邮政电信、旅游等部门要规范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文明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宣传,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5、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鹤山信息网和鹤山文明网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中心、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各镇街、各单位)

(2)声讯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电话用户发送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重要时期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媒体宣传

1、专栏宣传。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鹤山”、“文明鹤山、宜居家园”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视、报纸办好《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等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今年要对15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沙坪街道办逐一采访,进行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每月至少要有1期专题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文明餐桌”等五大文明行动、“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鹤山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江门市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市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央、省、江门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创文办、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三)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

充分利用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根据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目及各类文体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精心组织“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创文主题活动。

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以“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我们的节日”、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各个层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创文主题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工委、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鹤山支行、市工商联、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锐力量,设置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在媒体宣传专栏《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中宣传本单位创文工作。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统一在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下载。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内容可参考市创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要求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份全面落实启动工作,各镇(街)、局级以上单位于5月8日前把本单位以及本系统的《20xx年创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至市创文办(联系电话8887718)。市创文办将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宣传工作方案 篇2

全国第26个消防宣传日“119”即将临,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和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根据市农委、市教委及房区消防部门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xx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的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各校区要布置展板,悬挂条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媒体,播放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积极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并于11月9日在校内设置宣传站点,向师生发放宣传材料。

2.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下发的《消防常识手册》和观看相关视频录像,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3.各系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中,要出消防安全宣传板报,并组织学生召开消防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各校区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各校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及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5.各校区要向全院的广大师生发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消防违行为》的倡议书。

(二)组织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疏散演习

各校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消防疏散演习活动,各系部、分院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演练活动,并提出要求,确保疏散演练活动安全、有序、有效。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11月1日至11月底,各校区职能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对消防重点部位、校园内工地及临时工宿舍等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各校区要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灭火器材是否摆放合理和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及其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能正常工作;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单位检查内容:有无私接乱拉电线现象、插座有无超负荷运行情况、易燃物、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有无电线破损现象等。

3.学院相关单位出租、承包的经济实体,也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消除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分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组织好“119”消防月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做好活动情况、信息的收集与保存工作。

宣传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全面地反映学校教育教学的新动向,新成果,我校拟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我校是一所不断改革与创新的学校,其中有色彩纷呈的师生生活,有大家辛勤劳动的累累硕果,有层出不穷的典型事迹与先进人物,切实做好这些宣传工作,既能让领导,让社会各界更多更全面地了解我校的新形势,新发展,又能表彰先进,鼓励模范。所以要将我校对外宣传工作作为重点,抓好落实。

二、具体措施与办法

1、成立宣传小组:

组长:

成员:

2、加强宣传的广度与力度

各年级组,各处室从多角度搜集信息,以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向各级报社,网站,电视台,报刊杂志上报信息。

3、宣传组成员每周上交一篇新闻报道,由组长登记审核发送到校园网、麻城教育信息网、麻城报、黄冈日报等媒体,其他教师捕捉到新闻亮点也可及时组稿上送到宣传小组。小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4、宣传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形成学校的品牌效应,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支持。小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5、宣传报道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及时高效地宣传学校的工作动态,展现学校的崭新风貌,扩大学校的影响,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教育新闻写作“三少三多”:少写常规性报道,多写鲜活性报道;少写文学性报道,多写记事性报道;少写表面性报道,多写深层性报道。信息要求: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快,人快我深。

7、建立宣传激励机制。对学校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每月、每学期进行统计,验收。并将每学期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期末评先,奖励的依据。(参照英才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校级的报道奖励5元。)

8、各信息员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凡重大活动、会议,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新闻稿件,对新闻单位记者提供必要的条件,优先保证采访的顺利进行。

xxxx小学

xxxx年10月

宣传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免疫规划政策,普及免疫规划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预防接种的积极性。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免疫规划宣传工作的要求,县卫生局决定于20xx年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前后开展宣传活动。

一、活动的主题

4.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是“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

二、宣传活动的安排

(一)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4月25日9:30分,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开通镇中心卫生院、开通镇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在县门前设立宣传点,集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在门诊楼前悬挂以“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为主题的横幅,出一期板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或宣传画,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各单位要以保护儿童健康为核心,以传播健康知识和倡导健康理念为重点,针对流动和留守儿童,采取出板报、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向百姓宣传有关免疫规划政策和专业知识。县疾控中心出一台宣传车,围绕我县繁华街道进行宣传。卫生部已经组织设计了一批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模板,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网站发布,供各单位下载使用。

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当天,各单位要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在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常识,提高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的同时,宣传预防接种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医疗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辖区内人口密集的社区、学校、集市进行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举办预防接种知识讲座,要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预防接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县疾控中心要组织免疫规划专家深入学校,开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示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同学们介绍水痘、流腮、风疹和麻疹等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传播途径、具体症状和预防措施等知识。使同学们对春季疫苗相关传染病的了解、认识与预防意识有相应提高。

(三)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短信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讲座、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

三、工作要求

1.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实施免疫规划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关怀儿童健康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的宣传工作,认真安排好本单位的免疫规划宣传活动,主要领导要亲临宣传现场,并为宣传周活动提供物质和人员保障。

2.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常规疫苗接种,落实免疫薄弱地区和免疫空白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

3.要注意保留各种影像资料。

4.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xx年5月6日前、8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加盖公章)和影像资料及电子版资料上报县卫生局疾控科。

宣传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我校防震减灾工作,根据沿教发(20xx)101号文件和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题是“预防地震灾害,关注生命安全”,我校开展了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冉启涛

副组长:王刚

成员:全体教师

三、活动要求

切实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有效地抓好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把防灾减灾知识和相关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长期抓下去,抓出实效。

四、活动安排

1、开展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

2、要在5月12日当天(或前后两天)开展一次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标等方式宣传有关防灾减灾科普、逃生自救知识,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自护、自救能力。

3、围绕“普及防震知识,提高减灾意识”,“防震减灾关爱生命”,“宁可一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内容,在校门或校园醒目位置悬挂一条横幅,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4、5.11利用课间操时间组织一次以“防震减灾”为主题的应急逃生演练。

5、分管安全校长写出具体演练方案,落实相关任务。

宣传工作方案 篇6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食品安全、成品油、内贸等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解读,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如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其中5月14日为全县集中宣传日。

二、宣传内容

围绕《办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措施要求,结合我局食品安全、成品油、内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宣传解读。

三、宣传方式

⑴媒体宣传。5月12日,积极联系石门电视台、石门信息报等媒体进行报导,并在商务网站上进行刊载,由相关业务股室提供稿件,办公室组织实施。

⑵现场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展示牌5块,宣传桌一张,宣传横幅一条,于5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在县体育馆进行现场宣传,并现场发放相关资料。

⑶显示屏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将宣传标语录入显示屏,显示时间5月12日至18日。

四、责任分工

五、要求

1、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办公室对此次宣传活动负总责,精心组织策划,合理有序安排部署,各股室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2、思想重视,贯穿始终。股室及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宣传资料,同时要将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进行到底,圆满完成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方案 篇7

近期,省、杭州市和我市处于火灾高发期。11月14日12时38分,位于江干区彭埠镇的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1月26日20时37分,位于拱墅区长乐路45-2号的居民房二楼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和瑞安市分别于12月3日、5日、8日发生3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对此、省、杭州市及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批示,要求各地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消除火患。为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杭州市政府统一部署,针对我市的火灾形势及特点,现就加强“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部署周密,切实加强“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

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消防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急事来抓,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各系统各行业和社会公民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要性;要成立临时组织、确定人员负责、落实专项经费,建立扎实有效的宣传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举措,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扎实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律政策,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全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立足实际,努力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取得突破,敢于出新、出奇、出精、出特,积极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一)抢占平台,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平台的作用,积极开辟消防宣传专版、专栏、专题、专页,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重大消防工作措施、动态及先进典型、经验,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常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行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各类社会新闻媒体要与公安消防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支持消防宣传攻坚行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舆论氛围。

(二)多种形式,增强消防宣传实效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感召力;要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以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固定宣传板、宣传橱窗、宣传专栏、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传单、图画等资料,举办消防法制文艺演出,开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及媒体专栏、专题宣讲、专家座谈、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宣传消防知识。要积极依托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和消防志愿者等渠道,通过发放消防传单、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力争每个家庭做到“两懂三会”,即“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三)创新载体,开辟消防宣传舞台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积极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设置短信发送平台,定期定时发送消防知识短信;要充分发挥消防教育站(馆)和消防科普基地的教育培训功能,加大开放力度,完善活动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增强针对性、知识性,提升吸引力、感染力,切实让群众“来有所学,学有所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做到“五个有”,即“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自救逃生演习、每年有消防主题活动”,近期要重点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和自救逃生演习,力求“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有效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抓住时机,突出消防宣传重点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型群众活动相对增多的特点,结合冬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社会单位、市社区、农村、城郊结合部、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出租房、车站码头等场所,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现场演示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并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普及消防常识特别是群众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火工作,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重点是火场自救逃生、用火用电安全措施、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等。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孤寡老人等群体的宣传服务,结成邻里守望的帮扶对子,使弱势群体能得到消防安全保护,提高防范能力。

三、广泛动员,全面参与,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社会各界自发组织、广泛参与、相互宣传、自我教育的良好机制;要在引导督促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或警示语,播放消防宣传片或宣传字幕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辐射面广的优势,宣传社会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不断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消防安全宣传取得明显成效。

【精选宣传工作方案锦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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