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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合同

日期:2024年04月02日 分类:七号文库

设备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设备采购合同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售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

电梯名称、型号和价款(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

设备规格、型号等技术数据详见本合同【附件1】:电梯技术规格表。

第三条 工期

电梯设备到施工现场日期为年月最多不超过三批。)

第四条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全部合同款的5%作为定金,要求的设备到场日期60天前支付合同款15%的排产金,并将付款凭证盖章传真或寄送至乙方的法人委托人,并

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同时乙方开出同等金额有效期为6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设备经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部门验收合格后保函自行失效。

2、发货前5天支付合同款70%作为提货款,同时乙方开出同等金额有效期为6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设备经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保函自行失效。

3、电梯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部尾款,同时乙方提供合同总价5%质保金保函,保质期满,结清甲方代付维修款后保函失效。

4、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每批电梯设备款前,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分批制造和发运,但最多不得超过三批。除定金外,甲方根据每一批次实际数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款。

6、如果收款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不一致,甲方有权决定不支付合同款。由此而引起的任何延误或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交付与验收 1、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1)预定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2、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交付前,负责提供合适的电梯设备存放场地。

(2)甲方、乙方、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根据发运资料对运抵的所有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各方签字确认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但此验收并不能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设计、制造、使用性能方面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安装过程中,乙方负责编写开箱记录,发现有缺失、损坏的主机和零备件,由乙方负责及时补齐,保证安装进度。

(3)乙方送货时,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货物采购及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设备运输

1、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采购的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全部设备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及货物保管费等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内。

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的路桥加固、损毁后修复、人员伤亡等承担一切责任。运输车辆改装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因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规定白天不准行车或晚上城市主干道不准行车而带来的不便由乙方自行协调,乙方不能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更不能据此延误工期。

5、乙方在设备装卸、运输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行政处罚或造成任何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法律责任,乙方承担货物在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产品质量保证

1、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制造商为:

电梯生产厂家根据GB/T21739-20xx《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2、乙方承诺提供的电梯产品是全新的、未曾使用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要求的,经质检合格,允许销售使用的产品。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电梯及其安装后的设备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对设备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盖章确认,买方应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与安装现场实际尺寸、数据一致。

3、根据国务院令(20xx)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第九条 技术文件和要求

1、每台电梯应具备整套随机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电梯设备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乙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梯土建总体布置图 (2)电气安装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4)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5)安装调试手册 (6)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7)维修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零部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名录 (10)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 (11)制造商的资质证明

(12)安装委托书和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

2、交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装箱清单 (2)质检合格证明 (3)检测报告 (4)中文标注 (5)安装中文说明书 (6)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3、电梯技术规格表见【附件1】。 第十条 保修义务

1、本合同为二年的质量保证期,保证期内免费维修保养。

2、电梯保证期自本合同约定的电梯经验收合格、获得验收合格备案证书及准用证书,移交给甲方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证期内,乙方将对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乙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相关经济损失。

3、乙方有责任承担在电梯使用区域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和即时修理,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

4、保证期内,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报修通知后 60 分钟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使用障碍。(维修人员: 联系电话:)24小时提供服务,节假日不休。在保证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对产品的维修工作,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产品进行维修,并由乙方负责支付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和损失赔偿费而不需要乙方确认,若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电梯保证期满5年内,乙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甲方按乙方合同中所提供的易损件零部件、控制系统和主要元器件清单及详细分项报

设备采购合同 篇2

1.卖方总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加工系统,为成套设备生产线。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该成套设备生产线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该生产线生产能力不低于,除卖方设备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卖方保证设备是运用卖方最新技术的全套设备

1.2生产的产品规格应为标准尺寸并符合双方对产品的要求

1.3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使设备达到规定生产能力的试生产。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工作人员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及手册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以及检验和实验。卖方向买方提供质量证书以确保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1.6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买方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1.7卖方得向买方提交根据具体要求制订的生产及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

2安装、调试、试运行

2.1在买方根据卖方要求准备好场地的条件下,卖方在设备运抵买方生产现场一周内,应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

2.2卖方安装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个工作日

2.3生产线验收的标准是连续三天生产每天连续生产个小时,买方负责提供原料。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20xx年月日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买方应予以认可

2.5设备未按照约定通过买方认可,每迟延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2.6买方应为卖方安装、调试、达产提供支持,包括适时准备好安装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买方须提供足够的人力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3.人员培训

3.1卖方应在生产设备发远时随时发远全部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前向买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培训开始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能迟于安装,调试开始后3个工作日

3.2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0个工作日,从设备安装之日起计算

3.3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的保养、维护;生产线的调整等。培训应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的方式,卖方可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认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训人员数目包括:设备操作人员人;设备维修人员人;生产线调试人员人

3.5为了保证生产线设备正常运转,由卖方派专人在第一年跟踪生产线生产,为期6个月,不连续,自设备安装之日算起4费用

4.1卖方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及跟随生产人员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前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用由买方承担,按买方标准计算

5备品备件

5.1备品备件清单须满足生产线年生产所需。该备品备件包含在成套设备生产线价格之内,买方若追加备品备件订货,双方将别在补充合同中规定

5.2卖方自工厂设备交接验收后年内,根据买方需要,以优惠的条件供应买方本合同所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3卖方同意,在买方紧急需要时,自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到发货不应超过小时,并以前款优惠价格供货

6.1买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买方认可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6.2卖方应在收到收到买方第一批货款后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卖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及保险

6.3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起天,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包括属于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换货或索赔及所有因换货及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换货的费用、仓储及装卸费,由卖方负担6.4延迟交货及罚金: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只有在卖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延迟交货。罚金为每7天罚合同总金额的0.5%,不足7天按7天计,但赔付不超过有关货物金额的5%,如卖方交货晚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10周,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卖方仍应毫不延迟地如上所述向买方交付罚金

设备采购合同 篇3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置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4、标准及要求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ISO9001:20xx 。

5、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国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2 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付款

6.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电汇方式。

6.2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6.3 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付清7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安排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港口。

(1)金额为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含抵扣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2)中英文装箱单两份;

(3)由乙方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可附生产厂文件,若属安全防护用具需补充生产许可文件);

(4)商检换证凭条(若法定商检需要);

7、货物包装

7.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各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相关禁忌和特殊规定,包装应均能适应海运、陆运及多次装卸要求,包装要牢固可靠、要防雨淋。对配件、散件和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密封装箱,对仪器仪表设备等应密封包装,并按设备型号分别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杆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由于包装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坏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按国家有关标准标注货物的放置状态,大件或重要物件需标明吊装点和起吊方向。所有未装箱物件和货箱均应注明编号。所有标注均应按GB191-20xx《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用油漆喷/写在明显位置。包装箱外壁两侧应标明货物的唛头及箱体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包装箱尺寸应控制在国内陆路运输要求范围内。货物包装要求见附件七。

7.3 货物运输唛头中应注明每件货物的尺寸、重量、每件的编号及总件数。唛头中收货人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唛头格式见附件八。

8、交货

8.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合同货物(含设备、随机工具、备件、随机资料),并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国内交货地点,交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8.2 本合同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8.3 本合同下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乙方应以人民币按照货物价值的110%,为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8.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3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通知发货批次、装车清单、装箱清单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起运。

8.5 货物发送时,乙方应按附件四要求提供2套随机资料(或复印件),乙方提供的资料均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并符合ISO标准。1套资料随货物发项目现场,1套资料发如下地址及联系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6室 王印朋收 。

9、货物验收

9.1 验收:货物发货前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处验收,由甲乙双方按照装箱清单对包装箱进行开箱抽检,验证乙方包装箱内的供货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抽检包装箱号及箱中合同货物的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货物交接后的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的法律责任。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索取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乙方不派工作人员参与验收,甲方应制作验收记录,并在10日内告知乙方,该验收记录视为已被乙方认可。

9.2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支付争议部分的货款,并与乙方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同时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备件及工具

10.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项下备件和工具的材料和信息。

10.2 备件和工具应与合同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

10.3 所有备件和工具在提供给甲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件和工具的说明。

10.4 在合同设备供货后的三年内,乙方应以工厂提供零配件 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合同设备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技术服务

11.1货物发运前,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正确的使用及操作、简单的维修等。

11.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或在国内通过网络进行安装、调试、拆除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安装、运行、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保证服务质量。

11.3 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国内至现场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所在国境内的交通便利。

12、质量保证

12.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12.2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2.3在货物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2.4本合同下主机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其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条款执行(只限国内),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在该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只限国内)。

1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材料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如果因上述问题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发运甲方要求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对无法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项目现场。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或在到达项目现场后30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则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此种处理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在甲方自行处理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14.3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环境与安全保证

13.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由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是成熟、可靠的机型,货物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货物的操作、维修环境应安全舒适,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13.2 货物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所用的材料及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及国际环保要求。

13.4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抗颠震、振动、防尘、噪音及坚固性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5 乙方应在使用说明中说明该货物在安装、操作、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3.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进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听从甲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以每日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设备的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除承担修理或换货的义务外,还应按合同第14.1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缺陷消除之日为止。

14.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作贬值、全部或部分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在此情况下,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使用不合格货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在内。

14.4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扣减不妨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4.5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的当期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14.6.乙方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使甲方无法退税,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2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15.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变更和修改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16.2 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7、合同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4.3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2)乙方逾期交货达到30日的;

(3)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7.2 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14.5条承担违约责任。

17.3 甲方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7.4 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7.5 如果合同第15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8、争议处理

1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附则

19.1乙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19.2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9.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9.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传 真:0451-82285370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 编: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设备采购合同 篇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 写:人民币万元整大 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机械设备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机械设备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设备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等明细表如下(或见附件):

乙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

第二条技术标准

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技术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供货时间及地点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送货并承担运费、保险费、税费等,货物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甲方后转移所有权。

第四条货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设备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__%;

3、余款_______%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乙方对货物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2、乙方自收到甲方电话、传真等维修要求后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响应,_______小时内解决问题;逾期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整机免费质保期为____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算。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免费质保期满后,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只收取人工费。

4、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处,乙方应指派技师对甲方操作人员安装、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乙方承担培训技师的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

5、采购数量、品种、规格在货物未到达甲方指定场地前甲方可以增减,单价按合同相同扣率执行。

6、进口产品一定在提供海关报关单及相应的其他进关手续。

7、乙方提供产品的厂家销售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满一个月后,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非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甲方中途不得退货,。

3、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供货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提交醴陵市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6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7

供方: 签约地点:XXXXXX 需方:XX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同编号: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一、反之供方应承担超出部分。属于计量器具的需提交计量检定证书或进口型式批准证书,供方提供的产品应能保证计量合格,如需要供方应承担初次计量检测费用。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一切相关违约责任供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保修的条件和期限:技术指标详见招标要求,设备(耗材)的保修期为两年以上。质保期后,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设备零配件的及时供应。维修费先修理后付款,零配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根据新仪器特点及技术要求供方对需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供方向用户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需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供方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双方最终确认所用。供方在接到需方设备故障通知的1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提供备品供用户临床使用,此条款也适用于保修期外。

三、交货地点及联系电话:XX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XX-XXXXX。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承担卸货、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免费送货至需方指定场所并负责免费安装培训。

五、到货期:签合同之日后 10 日内,或年 月 日前

六、包装标准: 供方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采用厂家原装包装。

七、验收标准、方式: 不低于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标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方法,供需双方共同现场验收。属于法定商检的,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10%,半年内付款80%,余款一年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全部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根据本合同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签定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签字盖章各执壹份。本合同未提到

的部分,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每延迟到货一天扣成交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需方。

十二、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章)xx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 xxx市号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邮政编码 电话及传真 监审科签字邮政编码 xxxxxx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号码xxxxxx

20xx年 x 月 x 日 年月日

设备配置清单

附表

设备名称 : 合同号 :

总价TOTAL :

注:以医院科室签字认可配置为准。本配置清单与合同正本一起生效。

设备采购合同 篇8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

卖出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 商标: 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

4.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安全标准执行,同时符合乙方对设备的要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第二条 运输:乙方送货至甲方安装现场,并承担相应运输及保险费用。

第三条 交付:乙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乙方负担,交付后由甲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检验: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甲方应当在质保期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方法:甲方自行检验或委托甲方所在地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作为最终检验依据。 检验合格的标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要求执行。

第六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处理措施:经检验,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要求的,乙方负责退货、修理、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可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甲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七条 货款支付:电汇结算,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全额财务报销专用发票,于全部货到验收后 天内支付

第八条 售后服务:保修12个月的硬件包括:LCD之附件、Modem卡、网卡、摄像头等其余功能模块和部件。电池保修3个月;购机后在宏碁官方网站注册成功,电池免费保修延长到12个月。 随机光盘、随机赠送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等保修3个月。 维修服务方式:送修。 保修起始日:为有效发货票购机日期。如无法提供有效发票,则以宏碁系统中记录的生产日期延后2个月作为保修起始日。 有效发货票是重要的保修和三包服务凭证。如因质量问题或故障,凭厂商维修中心或特约维修点的质量检测证明,享受7日内退货,15日内换货,15日以上在质保期内享受免费保修等三包服务!,质保期外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负责。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圆满的解决,原则上须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

4、乙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5、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第十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乙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单据:乙方应于送货同时提交以下单据:提货单、发票、使用说明书、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其他单据。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友好协商,经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采购合同集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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