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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非法学英语录取集合70条

日期:2023年03月12日 分类:励志名言

2022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简称重大,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2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学校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类型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00余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能有所增减。

我校将于2022年10月下旬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22年实际拟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等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三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除“三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才可报考。

3、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4、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5、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选择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少”“退”的专业报考。报考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因招生名额有限,部分标注招收专项计划的专业可能无法录取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七、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规定日期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八、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上进行二次划线,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届时请登录重庆大学研招服务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政治思想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硕士研究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

九、奖助金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从2022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22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比例达到70%。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创新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事宜

(一)因受网报系统部分字段长度的限制,专业目录中某些考试科目、备注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部分内容及其他内容可能被省略,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详细内容,不明之处请咨询所报考学院。

(二)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非全日制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重庆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大学,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重庆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庆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学校2022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收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型

2022年自主招生计划315名,分为7个报考类型:

考生依据文理科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类型,其中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不分文理,可选择任一报考类型,但选考科目中至少一科与我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范围匹配。具体报考类型内的招生专业(类)见附表《重庆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型内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报考类型内的专业,具体按《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高中阶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相关报考类型:

1.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4.在其他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标志性成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

5.具备良好英语能力,且理工基础扎实,有意向进入重庆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项目学习的优秀毕业生可报考中外合作培养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

其中,(1)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且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可任选一个报考类型。(2)其他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考生,只能选报与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若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与报考类型不相关者,特长材料不予认定。

我校规定,各类学科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如下:

三、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22年3月22日18:00至4月4日22: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1.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成绩单: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每学期学业成绩单、高三历次模拟考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证明材料: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若特长材料难以扫描的.,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提交方式)。报名材料须信息完整、页面整洁、扫描件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须为特长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并深度参与,一旦发现特长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深度参与,取消其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及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评审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免笔试申请

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笔试。申请免笔试者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获奖证书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免笔试申请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发电子邮件至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免笔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邮件接收截止日期:2022年4月4日22:00。经审查核实后,将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审查结论。

3.建筑城规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建筑土木类建筑城规学院的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邮寄本人近期创作的素描作品1件(建议使用EMS中国邮政快递并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素描作品要求:静物;纸张:8开素描纸;画纸右上角折角内注明“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素描评审结论将于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一并公布。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行政楼

收 件 人:招生办公室

邮 编:400044 电 话:023-65102370,65102371

截止日期:2022年4月10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4.博雅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人文社科类博雅学院的人文科学试验班(哲学、历史学、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特长证明材料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博雅学院加试申请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发电子邮件至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博雅加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邮件接收截止日期:2022年4月4日22:00。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博雅学院加试资格,评审结论将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给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遵循突出特长、优中选优、规模控制的原则,同等条件下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倾斜。资格审核结果可于2022年4月3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2.考核

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6月10-11日

(2)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或B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

(3)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①选报人文社科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

②选报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中学数学全部知识点均在考核范围内)。

③面试为学科特长面试。

④建筑城规学院加试:具有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参加建筑学专业面试和徒手画测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专业的资格。

⑤博雅学院加试:具有博雅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参加博雅面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专业的资格。

3.合格认定

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报考类型从高到低排序(免笔试者单独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宁缺毋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要求

(1)免笔试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①即可录取。

(2)选报理工基础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C30②(浙江省考生达到C2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0)即可录取。

(3)选报工业制造类、电气信息类(不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建筑土木类(不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经济管理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B40③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3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5)即可录取。

(4)选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自主招生综合成绩须在该报考类型的所有考生中位列前30名(含)内,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④(浙江省考生达到C50,上海市考生达到C20)才能录取。

2.专业安排原则

(1)免笔试的合格考生,满足第一有效专业志愿。

(2)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合格考生,满足前三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3)其他合格考生,根据自主招生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余量,依次确定专业。

备注:

①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②“C+数字”:表示一本线上的分值,如C30表示一本线上30分。

③“B+数字”:表示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的分值,如B40表示最终模拟线下40分。

④最终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⑤除上海市、江苏省外的其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⑥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22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类)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信息。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者,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七、附则

1.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自主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23-65106714,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人选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且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查验获奖证书原件。在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等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所有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均以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为准。

5.学校自主招生相关通知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中的“我的消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简介:

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3

博雅学院人文科学试验班简介:

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4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

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5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以各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为准;

②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的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统招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产生变动,最终名额将于复试前确定。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别为全日制(学制2年)、艺术硕士(学制3年)和非全日制(学制3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再次核查填报的信息是否有误(如学历、学位证书编号错误等),若确认无误后仍未通过校验,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出具的在线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⑤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又称“双少生”,即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⑧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⑩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出具的在线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我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附件《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考生应当在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1日至12月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复试由我校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有关复试时间、内容、程序等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相关通知。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复试时不加试。

六、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宁夏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宁夏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宁夏大学,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我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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