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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09月08日 分类:名人名言

北京话十级经典语录对话 老舍的京味十足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

老舍的京味十足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

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民意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

老舍先生的“京味”文学成就表现在他的“京味”文学语言上。在他小说和戏剧里,人物的对话是用北京民间口语来写,景物的描写,情节与过程的叙述也是用北京老百姓的口语中的语言和北京特有的一些语法来写。他用毕生的`努力,去追求,去实践,用现成的北京民间口语去写小说与戏剧。经过几十年不断地对北京口语的提炼、净化,反复的选择,北京口语成了他创作文学作品时得心应手的文学语言。武汉大学曾用计算机对《骆驼祥子》的文字进行过统计,结果这本小说共使用了北京口头常用字2411个。这说明老舍先生能把北京口语用作文学的书面语言,而且写得平易简练。因此他的作品才如此贴近老百姓,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简练上口,而且雅俗共赏。

另外,幽默是老舍作品的显著特色之一,他作品中的幽默,也是深深打上了“北京文化”的烙印的,形成了更具内蕴的“京味”。老舍的幽默得力于他对北京语言及民间文艺的热爱与熟悉,他使用的语言,句式,语句以及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何创造,同时有渗透着浓郁的北京文化。

我们不乏描写民族语言、民族人物、民族生活、民族情感的作品。我们缺少的是世界级的民族作品。时至今日,老舍笔下的北京市民的子孙们正召唤着当代京味儿文学作家,用现代化意识和文化眼光,成功地表现今天的北京传统美德和弱点,新北京人的精神风貌。我们的作家,我们的读者,应该从老舍的文艺观和世界观里,从老舍京味儿文学作品的文化蕴含里得到心灵的共振和启示。

老舍:京味以外

老舍并不仅仅是民族性的作家,他的创作受到外国文学和作家的影响,其作品也在国外被大量翻译,受到当地读者的喜爱和研究者的关注。

老舍被称为“人民艺术家”,素以刻画新、老北京著称,京味十足。然而,老舍并不仅仅是民族性的作家,他的创作受到外国文学和作家,尤其是英国文学的影响,另外他的作品也在国外得到认可,并被大量翻译,受到喜爱,曾形成过热潮。

可以说,老舍是伦敦造就的作家。1923年老舍在南开中学任教时,曾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但老舍并不认为这是他文学创作的起点“除了在学校里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那份儿愿望。不错,我在南开中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1]1924年夏天,老舍由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推荐,从上海登轮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华语讲师。在伦敦,他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是教书,业余和假期跑图书馆。当时为学英文,他开始阅读小说,但还未动过创作小说的念头。在异乡呆久了,新鲜劲儿过了,感到寂寞,怀念家乡,看到小说中那些场景的描写,深有感触,便想把自己记忆或脑海里的图画也写下来,于是拿起了笔。关于这一点赵毅衡曾有论述“都知道老舍是在伦敦居住五年,接触英国文学,才成为作家的。很少有人了解是异国生活的孤独寂寞,才把这个中国年轻人逼上了写作道路。老舍在《我的创作经验》中提到:‘27岁我到英国去。假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为小说家——虽然是第一百二十等的小说家。到了英国,我就拼命地念小说,拿它做学习英文的'课本。念了一些,我的手痒痒了。离开家乡自然想家,也自然想起过去几年的生活经验。为什么不写呢?’”[2]。

有了写作的念头后,就要找一些“画稿子”,那么为什么不师法中国的文学呢?其中一个原因是老舍受到五四文学革命的洗礼,他认为,自古以来的中国文学,只能按照孔孟的道理说话,按照贾陆韩苏的技巧行,因循守旧“今古一致,思想与技巧大致相似,即使文体有些变化,也不过是平湖上微微的一些波纹已”[3]另外就是,新近读的作品更能成为直接的源泉“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也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可拉斯?尼克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1]他于1925年完成第一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在国内的《小说月报》上发表,始载署名舒庆春,续载《小说月报》第17卷8号改署老舍。

1929年,老舍离开英国。但他并未立刻回国,而是去了新加坡。一是因为钱只够到新加坡,二是想看看康拉德笔下的南洋。康拉德是老舍十分推崇的作家“《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略,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象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1]1935年11月10日,发表重要文艺论文《一个近代最伟大的境界与人格的创造者》,这个创造者就是康拉德。到了新加坡以后老舍在一所学校任教。目睹了新加坡当时的社会状况后,他放弃原先打算要写的爱情小说,着手创作《小坡的生日》。《小坡的生日》几乎是用儿童的白话写成,“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真明白了白话的力量;我敢用最简单的话,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了……有人批评我,说我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乎车夫走卒的俗鄙;我一点也不以此为耻!”[1]这种“贫”也在老舍后来的创作中越来越成熟,形成了独特的幽默语言。

老舍从新加坡归国后先后在齐鲁大学、山东大学任教,同时从事写作,期间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猫城记》等。《猫城记》于1923年10月到1933年4月在《现代》杂志发表,小说中的“猫国”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老舍曾说《猫城记》是他的长篇小说中“最软”的一本,简直是“噩梦”。但是美国莱尔1970年在他译的《猫城记》前言中认为:“首先,此书实际上比老舍自己说的要好。除了文学价值之外,它作为三十年代初期社会文献资料来说,有极大的价值。”[4]这本《猫城记》的另外一个价值,就是它很好的体现了老舍所受外国文学的影响,以及对外国文学作品的借鉴。“苏联谢苗诺夫在1977年写道:作者自己说他的这部书和威尔斯的《月亮上的第一批人》接近……但按其社会尖锐性,《猫城记》却超过了威尔斯的作品。”[4]除了威尔斯《月亮上的第一批人》外,也不排除斯威夫特《格列夫游记》,阿里斯多芬《鸟国》,拉伯雷《巨人传》,但丁的《神曲》的影响,老舍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说过《猫城记》是但丁的游‘地狱’,看见什么说什么”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武汉和重庆组织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创作长篇《四世同堂》,并对现代曲艺进行改良。

1946年老舍、曹禺应美国国务院邀请,在美国讲学一年。一年后老舍继续留在美国写作。先后写出《鼓书艺人》与《四世同堂》的第三部《饥荒》。在美期间,老舍先生口授,埃达?普鲁伊特(Ida Pruitt)打字,两人共同翻译出《四世同堂》的英文译本,英文书名叫The Yellow Storm。老舍在1949年2月9日,自纽约给一朋友的信中写道:“《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译。这就是为什么还未回国的原因……我想:出来一趟,若能有几本书译出,总算不虚此行……《离婚》译本出版了,评者十之八九予以赞美,可是销路很差!不管怎么说吧,《骆驼祥子》、《离婚》及《四世同堂》三书在美出版;《牛天赐传》(熊式一译)出版,有四书在国外印行,也算有了点交代。若不为等‘四世’译完,我早就回国了。”现在我们出版的中文版《鼓书艺人》与《四世同堂》节译本最后十三章,是由马小弥根据英文本再翻译回中文的。

老舍作品的“京味”语言

导语:老舍作品立足于民间立场,他的作品的“北京味儿”,以及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俗白、凝练、纯净的语言,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形成了自己独具魅力的语言特色。老舍是“京味”小说的源头。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笔名老舍,出生在北京的贫民家庭里,幼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大杂院里度过的,他很了解底层的百姓生活,喜欢市井巷里的戏曲和民间艺术,这种阅历形成了老舍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京味”风格,也使他成为了京味小说的代表人。“京味”代表了一种风格,包括作家对北京的认识、特有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注入的文化趣味。

《骆驼祥子》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也是现代中国一部杰出的长篇小说,老舍作品的“京味”在这部作品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景物描写

小说写祥子从混乱的军营中牵出三匹骆驼,卖了35元钱,而后走到北京城郊的时候,通过对古都那种平和静谧的景物描写,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了祥子当时的心情。在烈日与暴晒下拉车的祥子,对北平熟悉变化莫测的天气的感受,既切合北平的自然地理环境,又与祥子特定的人物身份相一致,体现了老舍对故乡环境的熟悉。“京味”正是这种主观情愫与对北京社会环境结构的客观描写的统一。

二、语言运用

老舍在语言的运用上,得力于其对北京市民语言的熟悉,形形色色的人物语言通俗朴实、生动鲜明、“京味”十足,说得严重点,有点类似北京“京油子”的“耍嘴皮”。小说人物的语言是以北京方言为基础的。老舍习惯运用北京市民俗白、简洁的方言,用老舍自己的话说就是“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烧出白话的‘原味儿’来”。如祥子的语言,厚实而朴拙,他在第一次买车时,由于心情激动,只会说:“我要这辆车!”卖车的车主夸耀车好,希望加价时,祥子还是那句话:“我要这辆车!”从祥子的语言中,透露出祥子的憨厚和淳朴。高妈劝祥子放钱:“告诉你,祥子,搁在兜儿里,一个子儿永远是一个子儿!放出去呢,钱就会下钱?没错儿,咱们的'眼睛是干什么的?瞧准了再放钱,不能放秃尾巴鹰。当巡警的到时候不给利,或是不归本,找他的巡官去!一句话,他的美事得搁下,敢!打听明白他们放饷的日子,堵窝掏;不还钱,新新!将一比十,放给谁,咱都得有个老底;好,放出去,海里摸锅,那还行吗?你听我的,准保没错!”这番话,干脆利落、生动鲜明,是典型的北京方言。而儿化语“没错儿、一个子儿、兜儿”,北京方言中狭隘的四字语“秃尾巴鹰、海里摸锅”以及北京的重口味方言“搁下”等,都从侧面反映出老舍对自己所生活的地方语言的熟悉和了解的透彻。再看虎妞:“吧!不出臭汗去心里痒痒,你个贱骨头!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以及下面的对话:“上哪儿啦,你?”她一边盛白菜,一边问。“洗澡去了。”他把长袍脱下来。“啊,以后出去言语一声!别这么大大咧咧的甩手一走?”这些都是老舍创造性地运用北京市民俗白、浅易的口语,用简单有力的具有北京味儿的语言写出的值得世人读的而且美好的句子,干净利索,平易近人而不粗俗,就像北京的人、建筑以及北京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也跟北京特有的历史有关。

三、人物描写

在人物的描写上,老舍也用地道的北京方言写出了浓郁多彩的北京风土、习俗、历史以及人情世态。请看老舍对祥子的描写: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己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可以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己笑了。”这里的“杀好腰、鸡肠子带儿、‘出号’的大脚”都是典型的北京话里的儿化韵,带有的一种特殊的风味,令人一听就会感觉出它是北京的土特产,更反映出北京这个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名城古都以及当时生活在这里的底层人民的生活及他们维持生计的方式,和被这种环境所迫的一种向上的心理素质及他们简单的理想。老舍用这些大白话写一个车夫和当时北京生活在底层人民的生活恰到好处。“你这是怎么呢,老妹子!到了我这儿啦,还没个车钱吗!老妹子!坐上啦!”她到这个时候才摸出一毛钱。祥子看得清清楚楚,递过那一毛钱的时候,太太的手有点哆嗦,送完了客,帮着张妈把牌桌什么的收拾好,祥子看太太一眼。太太叫张妈去拿开水,等张妈出了屋门,她拿出一毛钱来:“拿去,别拿眼睛扫搭着我!”这就是当时北京市民的生活习惯,在老舍的笔下更是真实可言。通过几句话,老舍就把太太爱面子和吝啬,祥子的按惯例得到赏钱和对一毛钱不满都写了出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当时生活在北京的人情世态。

老舍的京味不仅是限于语言上北京话的运用,同时也在于他笔下的人物塑造是既有地方风格特色,又具有深层次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形象。祥子是一个既有地方性性格特征又具有深层次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典型,比如老舍对冬天寒冷的天气中拉车夫们怎么样挣扎及应对的一段描写中,对于在北京生活久了的祥子则知道怎么样去应对。老舍创造了一个他那个时代的艺术的北京,在20世纪30年代,像《骆驼祥子》这样在批判现实的同时又试图探索现代文明病源的作品是独树一帜的。对北京文化的沉痛批判和由其现代命运引发的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呈现出比同时代许多流派创作更复杂的审美特征。这主要得力于他对北京市民语言及民间艺术的熟悉和热爱。他所用的语词、句式语气及话语间透露的神智气韵,以及隐约渗透的北京文化,都具有他自己独特的韵味与创造性,这也是老舍作品“京味”的重要表现。老舍是“语言大师”,他用重口味“京味”写出了北京深厚的文化内涵,写出了北京人的真、善、美。

“京味”文化与老舍创作

导语:老舍作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极高的地位和价值,其独特价值表现在对“京味”文化的表现上。老舍的作品特点是用地地道道的北京话描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北京城,刻画带有皇都贵族气质但又有些迂腐的北京人,还有那北京人特有的幽默方式。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京味”文化与老舍创作,欢迎大家阅读!

在众多的“京味”小说作家中,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老舍。老舍的京味小说在文学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他本人也是京味小说的源头。以至于赵园这样评价老舍:“他是使‘京味’成为有价值的风格现象的第一人。”[1]老舍作品中“京味”体现在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就是用北京话,写北京城、北京人,表达京味幽默。

一、说北京话

“京味”小说有一个显著的特色就是说北京话,用北京话写北京城,谈北京人,叙北京事,使北京方言成为文学世界里一道亮丽的风景。老舍小说语言口语化,并不是夸张。据统计,他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全书洋洋洒洒近11万字,真正用到的汉字只有2400个,都是一些常用字,这些常用字的循环使用,构成了整部小说。北京市民的口语,是老舍创作语言的主要来源,让读者读起来感觉到京味的纯正、漂亮、活泼、通俗易懂。《离婚》中老李一家刚搬来,马老太太对他们叮嘱的那段话,就是平常生活中的拉家常,真是惟妙惟肖,极富生活情趣。此外,老舍还特地用到了北京的土语,来增加语言的地方色彩。如写祥子的身体有两个词“挺脱”、“硬棒”,写刘四是个“放屁崩坑儿的人”。在其作品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作为一个北京人,老舍是把北京话当做一种艺术品来展览。虽说老舍用的都是口语化的语言,但经过他的精心加工,使作品读来亲切、真实、生动,富有文学气息。在对北京话的运用上,“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致而不雕琢。”[2]其实取得这样的成就,与老舍本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老舍自己说:“我的文章写的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时候一千多字要写两三天。”[3]老舍作为“语言大师”,在现代白话语言的创造与发展上,有着杰出的贡献。

二、写北京城

老舍自幼生活在北京,对于北京的地域特点、建筑特点了如指掌。“老舍聚集其北京的生活经验写大小杂院、四合院和胡同,写市民凡俗生活中所呈现的场景风致,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活动和寻常世相,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4]在老舍众多的作品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创作特色。说起老北京,人们头脑中映现出的就是四合院、大杂院、胡同,好几户人家住在一个大院里,或是一个大户人家独占一个大院,老舍所写的事情就发生在这样的场景。其著名长篇《四世同堂》就是以大户人家――祁家为描写对象,作品中对生活场景的描写有很多,特别是对祁家房子的描述,更能突显北京的地域建筑特色。除了对物质文化的客观展示,还有对北京城里特有的职业活动的生动描写,老舍对这些都有比较详细的说明,让“城外”的读者对这些新奇的职业有一个细致的了解,从而了解“京味”文化下北京市民特有的生活方式。《我这一辈子》中提到的裱糊匠这一职业,在小说的开头部分,作者不惜笔力用了三个自然段来详细的介绍做裱糊匠的好处――不愁没饭吃,工作――不只是伺候死人,还有神仙与活人也有他们的事。经他这么一介绍,人们对这一职业就明白了八九分。再者是对北京城里流传的民俗进行描写。北京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民风习俗丰富多样,其中关于四时节令和婚丧嫁娶、人际往来等方面的民俗描写,在老舍的作品中描写得尤为生动具体。《离婚》中张大嫂要认菱做干女儿,既然认了,就要按北京的习俗来走过场,木碗和银锁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对于中国传统节日的描述就更为详细了,单独写一篇散文《北京的春节》来描画北京人在春节里制造的的热闹景象,还有过元宵节时踏月、看灯的场面,通过这些描写,我们看到北京城在欢度节日氛围的笼罩下,是那么的多姿多彩。正是因为这样,他的作品充满了浓浓的“京味”。

三、写北京人

北京城的主角是“北京人”,写北京,断然少不了写“人”。老舍写人的关节点是写文化。“‘京味’作为小说的风格氛围,又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方面。”[5]北京城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经济与政治中心,因为一直生活在天子脚下,所以北京人觉得自己有着无与伦比的优越感。老舍曾用“官样”一词来形容北京人所表现的文化特征。说起北京人特有的优越感,在老派市民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就《离婚》里的张大哥来说,除了北平人都是乡下老。包括国外的巴黎、伦敦都算是乡下,世界的中心是北平。这种想法有多么的荒唐可笑。有优越感的人,必然就好面子。讲究体面,讲究排场,刻意的去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了礼仪。“面子”就是北平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华丽的装饰,把他们的生活装点得热热闹闹,遮掩着实际生活的空虚无聊。《四世同堂》里的祁老太爷,在外面战火纷飞,即将成为亡国奴的情况下,还想着自己的生日要怎么过:“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决不能忘了礼节!”即使做了亡国奴也要为自己庆寿,这种思想让人感到深恶痛绝,民族危亡意识已消失殆尽,只剩下所要讲求的面子。北京文化的“精髓”在老舍笔下的人物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老舍在写这些“京味”文化时,是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作为北京人的老舍,对自己家乡特有的文化是热爱的,但对于这种文化导致的过于腐朽的一些思想,他又是竭力批判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的欣赏、陶醉,以及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伤感、悲哀,以至若有所思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衰败而惋叹不已。”[6]

四、“京味”幽默

老舍不仅是一位“语言大师”,而且还是一位“幽默大师”。老舍自幼接触到的是下层贫民的生活,又受到北京作为皇城的那种文化氛围的熏陶,加上他深受英国幽默讽刺小说(狄更斯等)的影响,形成了老舍笔下特有的幽默风格。他为这种幽默打上了深深的“京味”,成为一种北京人特有的幽默。所以说,幽默也是老舍作品对于“京味”的表现。老舍的幽默风格是慢慢走向成熟的。在早期的作品中,他的幽默并不成功,好像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口味而故意的去制造幽默,使他的幽默陷入了一种“油滑”状态,为幽默而幽默,成了一种北京话似的调侃。老舍曾一度为此苦恼,还故意禁止自己幽默,却又觉得这是艺术创作个性的缺失,在苦苦思索之后,他终于为自己的幽默找到了健康发展的方向:追求更加生活化,谑而不虐,使幽默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追求艺术表现上的节制与分寸感。标志着老舍幽默风格成熟的作品是《离婚》。写到老李第一次去张大哥家吃饭时的少言寡语、紧张,作者这样写道:“到朋友家去,他的汗比话来得方便的多,有时候因看朋友,他能够治好自己的伤风。”还有对吴太太外貌的描写:“吴太太的模样确是难以为情:虎背熊腰,似乎也是个练家子,可是一对改组脚,又好像不能打一套大洪拳――大概连太极都得费事。”此时,我们再看他的幽默,已经是把握有度,贴近生活,谑而不虐。老舍对于这些人物的刻画,是为了展示北京的文化,用幽默笔法表达他的讽刺意味,用茅盾的话说就是:“在老舍先生嬉笑怒骂的笔墨后边,我感到了他对于生活的态度的严肃,他的正义感和温暖的心。”[7]

综上所述,老舍作为北京人与北京文化的关系可谓是浑然一体。他用他那生动的笔触和丰富的人生阅历,深入地挖掘了对他影响颇深的“京味”文化,对于他熟知的文化有热爱,有批判,有反思,作者对这种文化的复杂态度,都倾注于创作的笔端,试图通过自己对北京文化的阐释,让更多的人了解这种文化,从而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反思,最后留给读者的是无限的思考和探索,这也是一代文豪留给人们的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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