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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仪式旅游局标语汇总三篇

日期:2022年06月08日 分类:优美句子

2015年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启事

中山古称香山,是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位于珠江口西岸,北连广州,毗邻港澳。她是一个社会和谐、经济兴旺、环境优美、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城市。她荣膺全国首个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生态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兴市先进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她人文荟萃,风景秀美,致力打造独具魅力的旅游度假胜地,探索建设全球华人共有精神家园。

为进一步塑造中山旅游的新概念和新形象,提高中山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展现中山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中山市旅游局现向全社会征集中山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一)中山旅游形象标志;

(二)中山旅游主题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0日至6月10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三、创作要求

(一)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内涵丰富,创意新颖,简洁醒目,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体现中山宜居宜游的.生态特点和博爱包容的文化特质。适合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二)主题口号应征作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于传播,时代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震撼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反映中山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孙中山文化品牌的深厚内涵,符合游客对中山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四、设计要求

(一)标志应征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的,请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书面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口号应征作品: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不超过10个字。

(三)应征作品应配300字以内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五、评选方式

(一)中山市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出入围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各15个。

(二)入围作品在中山旅游网、微信上公示,请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评选。

(三)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选出优秀旅游标志和优秀主题口号各5个。

(四)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一等奖各1个,优秀奖各4个,入围奖各10个,通过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形象标志: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2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二)主题口号: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四)所有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优秀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被评审确定为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的入围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中山市旅游局所有。中山市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中山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四)中山市旅游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一)微信平台:中山旅游微信,扫二维码(下图)关注中山旅游微信,再回复关键字“投稿”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二)中山旅游网链接:

http://www.zhongshantour.com.cn/,点击“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的浮标,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三)电子信箱:******

(四)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3号竹苑广场7楼中山市旅游局,邮编:528400

投稿信件请注“作者姓名+标志口号征集”。

活动咨询电话:********

许昌“城市主题口号、城市形象标识、市歌”征集启事

近年来,许昌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致力打通“六路”,努力建设智慧型、创新型、美丽型、文明型和幸福型“五型许昌”。许昌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花木之都”、“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为了更好地塑造许昌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许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即日起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许昌城市主题口号”、“许昌城市形象标识”、“许昌市歌”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一)一句定位明晰的许昌城市主题口号

(二)一个醒目的许昌城市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三)一首体现许昌精神的市歌

二、征集要求

(一)许昌城市主题口号

1、突出许昌三国文化的独特优势。许昌因曹操成为一代帝都,曹操审时度势、任人唯贤、敢于创新的智慧是许昌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许昌最重要的城市文脉,迄今为止,一个城市的名称,持续沿用1800多年,在全国也是罕见的。

2、概括许昌自远古至今的亲水情结和花木文化。象征许昌的历史渊源与人文脉络,凸显当今优质的水林相依的生态环境。

3、体现“五型许昌”建设的巨大成就、美好愿景,展现许昌当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呈现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美丽画卷。

(二)许昌城市形象标识

1.应征作品充分体现城市人文精神。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许昌市歌

1.应征作品应符合城市整体形象,突出城市独特风格,彰显城市精神内涵。

2.作品要富有生活和时代气息,具有感染力和艺术性,易于传唱和普及,歌曲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作曲形式不限,独唱、合唱均可。

3.应征者可同时创作多首作品,所报送作品必须为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歌曲,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征集范围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

四、征集评选

(一)征集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20日。

(二)投稿要求

1.所有参与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以纸质或电子稿形式统一提交《许昌市城市主题口号征集信息表》、《许昌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信息表》、《许昌市歌征集信息表》,并报送至许昌市委外宣办,电话:2965561。邮箱:xcwxb@126.com。

2.城市形象标识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评选时间:2015年12月中旬。活动邀请国内形象策划、城市宣传推广知名专家,文化、旅游、民俗等部门人员成立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与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品在市级各类媒体进行展示。

五、奖项设置

1.许昌城市主题口号: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0元;优秀奖3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

2.许昌城市形象标识: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0元;优秀奖3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6000元。

3.许昌市歌: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0元;优秀奖3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6000元。

六、保密规定

1.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本次活动征集主办方存在任何关联。

七、作品处理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八、相关事宜

1.凡应征作品必须是未发表原创作品。设计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许昌市委宣传部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如在征集过程中出现内容相同作品,则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参与评选。

4.投稿行为即表明设计人对本《征集启事》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5.许昌市委宣传部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此次活动有关资料请到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uchang.gov.cn/)下载。

主办单位: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许昌市委外宣办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1516号

联系电话:0374-2965561

邮 编:461000

邮 箱:xcwxb@126.com

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文学作品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海外及台港澳同胞的情感交流,更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对母语文化的认同,促进华文文学事业繁荣和发展,藉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特举办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原“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

一、举办单位:中国海外交流协会主办;暨南大学、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承办;中山日报报业集团协办。

二、作品要求: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于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期间正式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新诗集、散文集(含同时段发表在国内外重要文学刊物的`长篇小说)均可参评。

三、奖项设置:本文学奖设大奖1项,奖人民币30万元(税后,下同);优秀作品奖4项,各奖人民币6万元;入围作品奖5项,各奖人民币2万元;为鼓励好作品参评,另设“伯乐奖”3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四、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征集方式:采取出版社、杂志社、文学社团、评论界、媒体以及他人推荐(需作者本人同意)或作者自荐的方式,将样书(样刊)9本连同作者简介、通联方式以及推荐人资料等寄送至中国广东省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615室罗 筱,邮编:528400;手机:(0086)18826027003;电话(传真):(0086)0760—88887411;邮箱:zswycbk@163.com。

华侨华人 “中山文学奖”组委会

2016年7月12日

2015关于“文化大讲堂”标识、主题语征集启事

“文化大讲堂”是唐山市文广新局今年创办的一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旨在推动我市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文化素养;采用讲座的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定期举办,分别明确主题,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对接社会各界需求,开办以来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为进一步扩大“文化大讲堂”的影响力,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逐步把“文化大讲堂”办成我市的知名文化品牌,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标识、主题语设计方案。

一、征集单位: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二、征集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一)标识

1.主题鲜明,能够体现“文化大讲堂”内涵,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能够体现我市地域、文化特色;

2.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耐人寻味,具有鲜明的象征性;

3.图形与色彩互补,具有合理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调简约明快,易于识别、记忆与认同;

4.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普适性和延展性,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有利于通过不同的媒介传播;

5.设计图稿为彩色稿,并提供200字左右的标识创意文字说明。

(二)主题语

1.能够充分体现“文化大讲堂”活动意义,具有我市的地域、文化特色;

2.能够充分展现“文化大讲堂”活动的社会功能,体现全民阅读的理念,推动读书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

3.能够准确、生动表达“文化大讲堂”活动的'主题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活动特点;

4.文字精辟,练达晓畅,讲求节奏与韵律,富有鼓动性和号召性,便于宣传和推广。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标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2.主题语: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元。

五、相关事项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3.作品全部以电子方式投稿。

(1)标识: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标识投稿作品”,标识采用JPG图片格式,分辨率大于150dpi,尺寸为500mm×500mm,邮件中以附件形式发送标识及简介,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2)主题语:将作品发至邮箱进行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文化大讲堂主题语投稿作品”,在邮件内容中填写主题语,并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等;

4.以上作品被最终采用作品的,除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之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作者不得主张因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5.应征者的应征行为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启事各项要求。

投稿邮箱:*********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8大局6号楼东门214房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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