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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日期:2023年08月06日 分类:六号文库

住宅质量保证书15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有利于保证者依此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督促。为了让您不再为写保证书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宅质量保证书1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住宅质量保证书2

(一)本套商品房交付情况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建设实际周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本套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商品房工程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部门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备注

规 划 市城建规划局

建 筑 工程建设“五方”单位

消 防 市公安消防局

环 保 市环境保护局

三、《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四、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当年有效,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五、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本商品房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对本商品房的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作如下承诺:

保修项目 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规定的最低保修期 公司承诺的保修期 保修责任 问题处理期限

地基和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屋面防水 3年 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渗漏 1年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漏水以及地下室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卫生洁具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灯具、电器及开关 6个月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

管道渗漏、管道堵塞 2个月 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保温(隔热)工程

5年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发展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白蚁防治 20xx年 广东省《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规定必须进行白蚁预防的部位。

(其他约定项目)

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可用附页)

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质量保修单位

联系电话 答复时限 个工作日

备注: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项目中保温工程、白蚁防治的最低保修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保修委托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质量第一责任人,按照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为方便业主保修,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 公司等单位对住宅进行保修,具体事项详见《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委托书》。

七、用户注意事项:

1、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2、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3、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房配套建设质量的,向市商品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4、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见附页)。

八、报修办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商品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上述保修期限内及时填

写《东莞市商品房质量报修联系单》,向我公司或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报修。

九、保修处理期限:

在接到用户《东莞市商品住宅质量报修联系单》后(紧急事故须立即处理),经现场核实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我公司或保修委托单位,在用户的配合下,小修在 日内,大修在 日内(届时可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约定)完成修复工作。保修期内维修时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协调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证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

本商品房的保证单位必须由负责建设本商品房且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承担。商品房竣工后,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必须有相应物业管理资质。

保证单位(开发商盖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开发资质证书号: 物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签定日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3

一、 工程质量验收

本建筑工程已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并在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二、 保修和期限

本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时按附表所列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安排相关施工单位完成保修工作。

附表所列项目超过保修期限后,开发商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客户可委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有偿维修服务,或自行安排处理。

三、 保修配合、监督与投诉

客户应对保修工作予以配合,每项保修(维修)工作完成后,请客户配合验收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如客户发现开发商及相关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诿、拖拉、敷衍、不负责任或为难用户者,请即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 000002进行投诉,开发商欢迎监督指导。

四、 开发商免责条款:

1、 具体项目已超过保修期限,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已约定不保修。

2、 因客户未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装修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3、 因客户自身原因延误保修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4、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

住宅质量保证书4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住宅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三、本住宅于 年 月 日经竣工验收核验,质量等级为 。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基础、结构主体和设备的白蚁预防包治,为本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或大面积起砂、墙面和顶棚抹灰脱落,为 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年;

7、卫生洁具 年;

8、灯具、电器开关 月。

上述第3-8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以延长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住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对住宅质量仍有争议的,可向本住宅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申请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5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

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6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 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 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 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 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 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 保、维修时限:

1. 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 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 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 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 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 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 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 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 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 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 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 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 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 消费者注意事项;

1. 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 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 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 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 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住宅质量保证书7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 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住宅与商品房的区别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

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

住宅质量保证书8

公司向住户的 小区 路 巷 号 单元室住宅,建筑面积本着对住户负责的原则,现对该住宅的结构、部件、设施以及维修等方面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 符合国家和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

二、 年 月 日,通过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有书面证明材料。

三、 住宅自交付备案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以下期限内出现下述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本公司承担保修责任:

1、 屋面防水工程8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8年;

3、 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 电气管线2年;

7、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8、 管道渗漏2年;

9、 管道堵塞2个月;

10、 卫生洁具2年;

11、 附属工程、绿化1年;

12、 装修工程1年;

1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14、 白蚁防治按国家有关规定。

15、

以上保修内容中的 项,本公司已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维修时限为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家庭水电急修不过夜,小修3日内进行。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四、住户入住以后,有关住宅质量方面的信访或投诉,可直接与 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地址 。

五、住户对信访或投诉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的,可以与本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如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买卖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

住宅质量保证书9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 话: 电 话:

开发公司: (章) 管理公司: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10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11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物业管理处:

电话:电话:

开发公司:(章)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号序维修项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公司承诺的保修期问题处理期限1屋面防水5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5年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2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5管道堵塞6个月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供冷期7卫生洁具2年8电器管线2年

住宅质量保证书12

尊敬的住户:

欢迎您入住青铜峡市塞上江南51#住宅楼 ,该项目由上宁夏方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 青铜峡市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由 吴忠市平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工程监理,设计图纸经审查符合有关住宅建设规范标准,工程质量

通过有关部门竣工核验,达到了检验评定标准,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为了解除您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头要求保修之日起,三日内给予答复。对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结构、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您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房 屋 使 用 说 明 书

一、概况:

本工程:位于 青铜峡市小坝利民东街 ,房屋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抗震设防标准 8度 线设防。采用了全现浇钢筋砼楼板、外墙及屋面采取节能保温措施,双层中空玻璃塑钢推拉窗,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等先进的建筑工艺。

二、本工程是经有关单位验评的合格工程,可以使用。

三、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1、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的梁、板、柱、墙体进行拆除、凿洞;雨蓬、窗台板、挑檐只能承受检修荷载,不得附加其它荷载影响结构安全。

2、墙体:不准在墙体上随意开洞、凿槽(特别是水平开槽)。 3、楼、地面:不得任意增大楼面活荷载,不允许放水冲洗楼面。

4、室内活荷载设计取指为___2.0____kn/﹐,放置物品重量不得超过设计活荷载。

5、屋顶及厨、厕地面均作有防水层,严禁损坏。

6、凡进行室内装修必须取得物业管理部门的认可。

7、地面均为地暖辐射采暖,严禁开槽,凿0洞,订钉,如违背,造成不良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后果自负。

四、房屋设计配置的说明:

1、上水管径de32,下水管径de110。业主户内上、下水管道不得随意改动和包装,以利维护维修;下水管道内严禁倾倒剩菜及其它易堵塞管道的废物。

2、配电负荷:总配量 250 kw,分户配量_5_kw。业主对原设计安装的电路和配电设施不得擅自拆改,要维护供电设计的完整性、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

3、通讯:应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设备、设项的说明:

1、原有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撤除或更换,应注意维护。

2、新装设备设计应经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其确定安装位置和做法,确保安全。

六、阳台使用注意事项:

1、本阳台设计活荷载为 2.5 kn/﹐,堆码货物不能超过此荷载。

2、阳台栏杆放置花盆,应设置防掉装置,保证路面行人安全。

七、建筑一经验收入使用后,不许在屋顶上乱搭、乱建棚屋;屋顶绿化附加荷载,不能超过设计规定荷载 0.5 kn/﹐ 。

八、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1、墙体一律不许开槽打洞,若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设计部门同意,并作相应技术处理。

2、阳台、门、窗防盗护栏安装应由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统一设计和安装,以确保建筑外观不受影响。

住宅质量保证书13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14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维护住房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开发资质证 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 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 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 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 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

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

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

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 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 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 户验收。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九条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 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 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 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 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 、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 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 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 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

第十六条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15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序号 维修项目 国家规定的保修期 公司承诺的保修期 问题处理期限

1 屋面防水 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房渗漏 3年

3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 2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2年

5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2年

6 管道堵塞 6个月

7 供冷系统和设备 2个采暖

期、供冷期

8 卫生洁具 2年

9 电器管线 2年

10 给、排水管道安装 2年

1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内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住宅质量保证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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