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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盗匪猖獗的句子合集70条

日期:2023年05月27日 分类:经典语录

《元史·许有壬传》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

许有壬字可用,其先世居颍,后徙汤阴。有壬幼颖悟,读书一目五行,尝阅衡州《净居院碑》,文近千言,一览辄背诵无遗。擢延祐二年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会关中有警,邻州听民出避,弃孩婴满道上,有壬独率弓箭手,闭城门以守,卒获无虞。州有追逮,不许胥隶足迹至村疃,唯给信牌,令执里役者呼之,民安而事集。右族贪虐者惩之,冤狱虽有成案,皆平翻而释其罪,州遂大治。

泰定元年,初立詹事院,选为中议,改中书左司员外郎。京畿饥,有壬请赈之。同列让曰:“子言固善,其如亏国何!”有壬曰:“不然。民,本也,不亏民,顾岂亏国邪!”卒白于丞相,发粮四十万斛济之,民赖以活者甚众。

重纪至元初,长芦韩公溥因家藏兵器,遂起大狱,株连台若省,多以赃败,独无有壬名,由是忌者益甚。有壬度不可留,遂归彰德,已而南遊湘、汉间。

(至正)二年,囊加庆善八及孛罗帖木儿献议,开西山金口导浑河,逾京城,达通州,以通漕运。丞相脱脱主之甚力,有壬曰:“浑河之水,湍悍易决,而足以为害,淤浅易塞,而不可行舟;况地势高下,甚有不同,徒劳民费财耳。”不听,后卒如有壬言。

十二年,盗起河南,声撼河朔间,有壬画备御之策十五条,以授郡将,民藉以安。十五年,有僧名开,自高邮来,言张士诚乞降,众幸事且成,皆大喜,有壬独疑其妄,呼僧诘之,果语塞不能对。转集贤大学士,兼太子左谕德。有壬前朝旧德,太子颇敬礼之。一日入见,方臂鸷禽以为乐,遽呼左右屏去。十七年,以老病,力乞致其事,久之始得请。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卒,年七十八。

有壬历事七朝,垂五十年,遇国家大事,无不尽言,皆一根至理。当权臣恣睢之时,稍忤意,辄诛窜随之,有壬绝不为巧避计,事有不便,明辨力诤,不知有死生利害。

(选自《元史·许有壬传》,有删改)

8.对下列句子中画线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览辄背诵无遗

遗:遗漏

B.同列让曰

让:谦让

C.众幸事且成

幸:庆幸

D.垂五十年

垂:将近

9.下列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许有壬“不知有死生利害”的一组是

①有壬画备御之策十五条,以授郡将,民藉以安 ②右族贪虐者惩之,冤狱虽有成案,皆平翻而释其罪 ③株连台若省,多以赃败,独无有壬名 ④地势高下,甚有不同,徒劳民费财耳 ⑤呼僧诘之,果语塞不能对 ⑥方臂鸷禽以为乐,遽呼左右屏去

A.①③⑤

B.①③④

C.②④⑥

D.②⑤⑥

10.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关中地区有警,邻州听任百姓外出逃避,路上满是被遗弃的婴孩,许有壬率领弓箭手紧闭城门防止百姓出逃,最终辽州获得安定。

B.至元初年,因为长芦韩公溥家中私藏兵器,兴起大案,台省许多官员受到株连,因贪赃而倒台,许有壬清廉,名字不在其内。

C.有一个从高邮来的僧人名字叫开,说张士诚请降了,众人听到后十分欢喜,唯独许有壬怀疑,他喊来僧人质问,最终识破僧人的谎言。

D.许有壬一生先后做过七朝的大臣,遇国家重大事情,他往往直言敢谏,都用真理作为论说的根据。

11.把第一部分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卒白于丞相,发粮四十万斛济之,民赖以活者甚众。

(2)一日入见,方臂鸷禽以为乐,遽呼左右屏去。

参考答案

8.B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的能力。让:责备。

9. C

【解析】本题考查筛选文中信息的能力。①说的是有壬治理上的才干;③是说有壬因为清廉没有被牵连;⑤是说有壬聪明机智,考虑周到。

10.A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文章内容的能力。“防止百姓出逃”错误,是为了防止外敌进来。

11.(1)最终禀报丞相,打开国家的粮仓取出四十万斛粮食救济灾民,灾民因此得以活命者很多。

(2)一天有壬进宫见太子,太子臂上正立着一只鸷禽以此为乐,有壬立即让左右的'人将禽带走。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并翻译文中句子的能力。关键词:(1) “白”“济”“赖”;(2) “方”“遽”“屏”。

附:参考译文

许有壬字可用,他的先祖世代居住在颍州,后迁居汤阴。有壬幼年聪明过人,读书一目五行,曾阅读衡州《净居院碑》,其文近千字,他看一遍即能背诵,没有遗漏。延祐二年进士及第,被授予同知辽州事一职。适逢关中有危急情况,邻近各州听任百姓外出躲避,道路上到处都是被弃的儿童和婴儿,有壬独自率领弓箭手,关闭城门来守卫,最终平安无事。州里若有追捕之事,不允许胥吏进入村庄,只给信牌命令村里的役夫传呼欲捕之人,由此百姓安定而事情成功办理。豪门大族中贪虐的就惩办他,冤案即使已作了判决,也都平反,洗脱他们的罪名,于是辽州政治修明,局势安定。

泰定元年,朝廷刚设立詹事院,有壬被选为中议,后又改任中书左司员外郎。京畿发生饥荒,有壬请求赈济那里的百姓。他的同僚责备说:“你的话固然好,亏了国家怎么办?”有人说:“不能这样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不亏民,怎么会亏国家呢?”最终禀报丞相,打开国家的粮仓取出四十万斛粮食救济灾民,灾民因此得以活命者很多。

至元初年,因长芦韩公溥家中藏有兵器,于是兴起大案,株连台省许多官员,这些官员大多因贪赃而倒台,只有有壬之名不在其中,因此忌恨他的人更加忌恨他。有人考虑不可久留,就回到彰德,不就又向南游历湖南、湖北。

(至正)二年,襄加庆善八及孛罗帖木儿献计,开西山金口疏导浑河,流经京城,到达通州,来通水运。丞相脱脱极力主张,有壬说:“浑河之水,湍急凶悍,容易决堤,足以成为大害,泥沙沉积,容易堵塞,而不能进行舟船;况且地势高低很不同这样开凿只是劳民伤财罢了。”朝廷不接受此建议,最后情况果然像许有壬说的那样。

至正十二年,河南盗匪猖獗,声势震撼黄河以北的地区,有壬提出抵御计策十五条,授予郡城的守将,百姓因此得以安定。至正十五年,有个僧人名开,从高邮来,说张士诚乞求投降,大家庆幸平叛的事情将要成功,都很高兴。只有有壬怀疑这一消息是假的,唤来僧人质问他,果然无言以对。转任集贤大学士,兼任太子左谕德。有壬是前朝德高望重的老臣,太子很尊敬他并以礼相待。一天有

壬进宫见太子,太子臂上正立着一只鸷禽以此为乐,有壬立即让左右的人将禽带走。至正十七年,因年老有病,极力请求辞官,很长时间才获得批准。至正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去世,终年七十八岁。

有壬历任七朝官职,前后将近五十年,遇到国家大事,没有不将自己的看法完全说出来的,都以真理作为论说的依据。当权臣暴戾胡为时,稍微违逆了他们的心意,就会被他们随意杀害和放逐,有壬绝不考虑回避,政事有不便施行之处,他就明辨是非,距离争辩,从不知道死生利害。

《元史·谢让传》原文阅读及翻译译

原文

谢让字仲和,颍昌人。让幼颖悟好学,及壮,推择为吏。擢南台御史。劾江浙省臣听诏不恭及不法事,帝遣使杂问,既款服,诏令让与俱来,人皆危之,让恬然若无事者,台纲以之益振。大德间,诏立陕西行御史台,以让为都事,凡御史封章及文移,其可否一决于让。入为中书省右司都事,迁户部员外郎。时东胜、云、丰等州民饥,乞籴邻郡,宪司惧其贩鬻为利,闭其籴,事闻于朝。让设法立禁,闭籴者有罪,三州之民赖以全活者甚众。至大元年,转户部侍郎。时京仓主计吏以仓廪多罅漏惟久雨米坏请覆糠粃其上因揉诸米中以给内外工人及宿卫者让察其奸以藁秸易之奸弊悉除仁宗即位,加让正议大夫。初,尚书省柄臣构杀留守郑阿尔思兰,籍其家,中外冤之;尚书省罢,未有直其冤者。让明其事,以所籍赀产给还之。有旨:六部事疑不决者,须让共议,而后上闻。刑部有案,让未署字,而误用印,吏惧,遂私效让署。事觉,度无损于事,且怜吏以罪废,遂视之曰:“吾署也。”其宽厚多类此。让上言:“古今有天下者,皆有律以辅治。堂堂圣朝,讵可无法以准之,使吏任其情、民罹其毒乎!”帝嘉纳之。乃命中书省纂集典章,以让精律学,使为校正官,赐青鼠裘一袭、侍宴服六袭。二年,朝廷以吏多滞事,责曹案不如程者。令下,让曰:“刑狱非钱谷、铨选之比,宽以岁月,尚虑失实,岂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于宰相,曰:“尚书言是也。”由是刑曹独得不责稽违。四年十月,卒于官,年六十有六。

(节选自《元史谢让传》)

译文

谢让字仲和,颍昌人。谢让自幼聪颖敏悟好学,及其成年,被推选为吏。谢让被选拔为南台御史。弹劾江浙省臣听诏不恭以及违法之事,皇帝派遣使臣与他共同审理此案。所弹劾之人服认其罪以后,又诏令谢让与省臣一同入朝,众人都为他感到担心,而谢让仪态安闲,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御史台纪纲因此更加振兴。大德年间,诏令设立陕西行御史台,以谢让为都事,凡御史奏章及公文,其可否全由谢让决定。又召入朝为中书省右司都事,升任户部员外郎。当时东胜、云、丰等州的百姓饥荒,乞求在邻郡买入粮食。宪司担心这样会造成贩卖牟利的结局,禁止买卖。将此事上报给朝廷后,谢让为此设立了法禁,规定禁止从邻郡买粮食者有罪,这使三州的很多人民因此而得以保全生命。至大元年,改任户部侍郎。当时京仓的.主吏,因为仓廪多有漏洞,思虑久雨则米坏,请其上覆盖糠秕,因而把糠秕混杂入米中,供给内外工匠及宿卫者。谢让察知其中有奸诈,以藁秸代替糠秕,奸弊全被革除。仁宗即位,谢让进级为正议大夫。起先,尚书省权臣编造罪状诛杀留守郑阿尔思兰,抄没了其家资,朝内外都认为是冤枉;尚书省被撤销之后,没有人出面平反他的冤屈;谢让明正其冤,把所抄没的资产归还其家。有旨:凡是六部之中有疑而不决之事,必须与谢让共同商议,然后再上报。刑部有一案件,谢让还未签署,就因疏忽先盖上了印,吏惊恐,于是私自模仿谢让笔迹签署。此事被发觉以后,他考虑到对事情并没有损害,并且怜惜此吏会因此而被废黜,于是察看说:这是我签署的。他为人宽厚大多类此。谢让上奏章说:古今统治天下者,皆有法律辅助治理。堂堂圣朝,怎么能没有法律来作为治理的准则,使官吏任其性情,人民遭受他们的毒害!皇帝赞赏地接受了他的意见。于是命中书省纂集典章,因为谢让精通法律之学,就委派他任校正官,赏赐给他青鼠裘衣一套,侍宴服六套。皇庆二年,因为有许多官吏办事迟误,朝廷责令各部清查不如期办完的案件。命令下达后,谢让说:“刑狱之事,不是钱谷、考核选举之事可比,虽宽限时间,尚且担心其中会有失实之处岂能用一般的常法来要求呢!于是他入见宰相告知此意,宰相说:“尚书所言是正确的。因此唯独刑部能够不责查迟误。”四年(1317)十月,死在任上,终年六十六岁。

《元史·张昉传》原文与翻译

原文

张昉,字显卿,东平汶上人。父汝明,金大安元年经义进士,官至治书侍御史。

昉性缜密,遇事敢言,确然有守,以任子试补吏部令史。金亡,还乡里。严实行台东平,辟为掾。乡人有执左道惑众谋不轨者,事觉逮捕,诖误甚众,诸僚佐莫敢言。昉独别白出数百人,实才之,进幕职。时兵后,吏曹杂进,不习文法,东平辖郡邑五十四,民众事繁,簿书填委,漫无统纪。昉坐曹,躬阅案牍,左酬右答,咸得其当,事无留滞。初,有将校死事,以弟袭其职者,至是革去。昉辨明,复之,持金夜馈昉,昉却之,惭谢而去。同里张氏以丝五万两寄昉家而他适俄而昉家被火家人惶骇走避赀用悉焚惟力完所寄丝付张氏

乙卯,权知东平府事,以疾辞,家居养母。中统四年,参知中书省事。商挺镇巴蜀,表为四川等处行枢密院参议。至元元年,入为中书省左右司郎中,甄别能否,公其黜陟,人无怨言。三年,迁制国用使司郎中。制司专职财赋,时宰领之,倚任集事,尤号烦重,昉竭诚赞画,出纳惟谨,赋不加敛,而国用以饶。

四年,丁内忧,哀毁逾制。寻诏起复,录囚东平,多所平反。七年,转尚书省左右司郎中。九年,改中书省左右司郎中。昉有识虑,损益古今,裁定典宪,时皆宜之,名为称职。十一年,拜兵刑部尚书,上疏乞骸骨,致其事,卒。赠中奉大夫、参知政事,追封东平郡公,谥庄宪。

子克遹,平阴县尹。孙振,秘书著作郎;揆,中书省左司都事;拱,常德路蒙古学教授。

译文

张昉,字显卿,东平汶上人。父亲张汝明。金朝大安元年经义进士,官至治书侍御史。

张昉生性谨慎周密,遇事敢说话,坚定有操守。靠父荫试任吏部令史。金朝灭亡,返回乡里。严实在东平设临时性政务机构,征召张昉为掾吏。有用歪门邪道蛊惑人心图谋不轨的'乡里人,事情败露后被捕,牵连的人很多,各位幕僚没有人敢说话。张昉一人分辩放出几百人,严实认为他有才能,升任幕府官员。当时处于战乱之后,小吏杂乱,不熟悉条文法令,东平管辖54个郡县,人多事多,账簿文书充斥,没有头绪。张访坐镇官署,亲自阅览案宗,左右应答,都很得当,事情没有耽搁受阻的。当初,有个将校死于国事,让他弟弟继任他的职位,这时被革职了。张昉辨明原委,恢复死者弟弟的官职,那个人拿着钱夜里来送给张昉,张昉拒绝了他,他惭愧地告辞离去。同乡张氏。把五万两丝寄放在张访家到别处去了,不久张昉家失火,家里人惊慌逃避,家产器物全都烧了,只是努力保护人家寄放的丝,还给张氏。

乙卯年,代理东平府知事,因病重辞官,在家奉养母亲。中统四年,参知中书省事。商挺镇守巴蜀,上表推荐他任四川等处行枢密院参议。至元元年,入朝任中书省左右司郎中,他分别有才和无能的,公平的废黜和提拔官员,大家没有怨言。三年,升制国用使司郎中。制国用使司郎中管理钱财赋税,当时由宰相兼管,配合制司郎中办事,最为繁重,张昉尽心帮助谋划,钱财出入谨慎,不增加赋敛,但国家资财却多了,

至元四年,遇母亲丧事,悲痛超过礼制。不久受诏复官,到东平审查案犯罪状,很多被平反。七年,转任尚书省左右司郎中。九年,改任中书省左右司郎中。张昉有见识,增减古今,裁定典章法令,当时都觉得很合适,称他很称职。十一年,拜兵刑部尚书,上书请求告老还乡,离任,去世。赠中奉大夫、参知政事,追封东平郡公,谥号庄宪。

儿子张克遹,任平阴县尹。孙子张振,任秘书著作郎;张揆,任中书省左司都事;张拱,任常德路蒙古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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