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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勤说依据格言汇总三篇

日期:2023年06月22日 分类:经典语录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说明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宣传本制度。

3.管理规定

3.1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可根据情势进行调整),工作时间:8:15~18:00。工休时间:10:00~10:10(上午),15:00~15:10(下午)。

3.2出勤状况报告:

每日开始上班一小时内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该日的员工出勤状况。主管以上的'人员、业务工程师未出勤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

3.3打卡规定: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下班打卡截止时间为8:30分之前,18时之后。员工应提前15分到公司做好上班准备。加班按实际出勤打卡。

3.3.2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第一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处罚款30元,第二次违犯此条规定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第三次违犯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做开除出公司处理。

3.3.3员工因公事外出未能打卡者,须在当天由部门经理签名核实,逾期无效。

3.3.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3.5员工于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主管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因私外出凭核准完毕的《请假单》。

3.3.6上午上班打卡后不得再到厨房用早餐,违者第一次以迟到10分钟论处,第二次违者处罚款3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当月超过四次的以除名处理。

3.3.7忘记打卡者,需由部门主管证明,人力资源部在打卡机上补签。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次,超出者每次罚款5元。超过五次的,每次罚款100元。

3.3.8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各员工互相监督。

3.4请假

3.4.1请假应当向主管陈述理由,征得同意,在人力资源部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病或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于当天亲自或委托他人电告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办手续。凡未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缺勤者以旷工论。

3.4.2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给予除名处理。

3.4.3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登记表,核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4.4请假天数的核准权限如下:

职别期限核准

部门经理、主管、工程师1天以内副总经理

1天以上总经理

部门员工1天以内人力资源部经理

1天以上总经理

操作工1天以内部门主管

1天以上副总

注:请假的员工须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上报核准。

3.5.迟到、早退

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处罚规定:

3.5.1超过3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的扣1小时的工资,当月累计超过20分钟以上、29分钟以下的加扣4小时的工资;

3.5.2一个季度内累计达到30分钟以上、39分钟以下的,给予上板警告处分,并处罚一个月的工资。超过40分钟的,处罚一个月的工资、并予辞退。

3.6加班

3.6.1因工作安排加班,加班后按

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篇一: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规定

1、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员工正常上班为每周六日制,星期一至星期五时间为(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星期六时间为(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按上班时间规定,准时投入工作状态,因季节变化及工作需要而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

4、公司考勤人员负责于月初将员工上月出勤情况统计制表,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核发员工工资。

5、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同时告知办公室,认真填写办公室准备的《员工外出登记本》;早上直接外出办事,必须前一天下午告知部门领导及办公室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本》;下午办完事后原则上必须返回公司后再下班,若特殊情况不返回公司者必须告知部门领导及办公室,以上几种情况未按规定办理者考勤按未出勤处理。副总经理及助理以上人员因公外出前必须向总经理履行告知义务。

6、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内者,每月不得超过2次(含两次),超过2次按每迟到1分钟1元处罚并提出批评;超过5次者(含5次)按每迟到1分钟5元处罚;迟到5分钟以上者,每5分钟扣1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对任何迟到、早退均不允许讲理由,按规定处理。

7、经公司领导通知加班的员工,次日在办公室进行登记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安排换休。

8、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10%,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扣发双倍当日工资,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请假管理规定

1、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员工由所在部门的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单应交办公室备案。每月由办公室将本月请假情况公布于公司公告栏,员工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又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按上述程序致电相关负责人及办公室,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正规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3、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标准

1、当月累计迟到、早退1次(含1次)以内,不予以扣除绩效分;1次以上,每次按2分扣除绩效分;5次(不含5次)以上,每次按5分扣除绩效分;

2、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不予参加年终奖的`评选;

3、当月累计请假(事假、病假等)1天(含1天)以内,不予以扣除绩效分;1天(不含1天)以上,每天按2分扣除绩效分;5天(不含5天)以上,每天按5分扣除绩效分;

4、全年累计请假(事假、病假等)10天以上,不予参加年终奖的评选;

5、当月旷工1次,扣发当月工资30%,并不予参加年终奖评选。

篇二: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l、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间以县政府通知为依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倡导提前5分钟上班,做好办公室卫生及文件整理工作。

2、每天上下班须签到、签退,不得代签,不准提前签退。

3、因公出差,一般工作人员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办公室备案;科室负责人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出差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均需经局长同意后并报办公室备案。

4、因病、因事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1天(含1天)以上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病(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局长、书记批准。书面请假条须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核实,按照审批程序呈报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无书面请假条,按旷工处理。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集中学习、集体活动的,一律以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个人绩效工资的5%,二次扣10%。

5、正常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由本人写书面申请,按程序审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将个人的绩效工资按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到每一天,事假、病假有若干天则扣除相应绩效奖金,若每年请病假、事假、在公休假之内,则设立全勤奖(金额待定)

7、考勤由指定人员负责,负责人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考勤情况,签到时间结束后,要及时收回签到簿(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应事前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否则按缺勤处理。)

8、节假日值班,按照值班安排,值班人员纳入正常考勤。

9、查岗。实行定期、不定期查岗制,凡未按规定请假或上班中途无故离岗,一律视为缺勤。

10、考勤公布。实行每周公布一次,并将考勤结果纳入量化考核之中。

12、考勤处理。科室人员违返考勤制度,一律从相应科室量化考核总分中扣除。如科室人员出现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旷工一次扣0.5分;个人月累计请假超过2天一次扣0.2分,每超过一天加扣0.2分;个人季累计请假达到6天一次另加扣0.3分,每超过一天另加扣0.3分。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参照《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83条规定,予以辞退。不执行本制度。

涉及具有第一、第二法定顺序继承人的“红喜”“白丧”事情请假,职工重大疾病疗养、产假、休假等,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

13、考勤备案。各项考勤结果均有办公室备案,重要考核事项分管领导同时备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说明

1 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离职的制度管理,有效针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及淘汰机制的公平、合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 权责

3.1辞职人员:辞职时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在离职之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2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在下级辞退、开除时填写“离职申请单”,对组长级以下人员的辞职申请进行签核,记录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情况,监督、审核离职人员工作、物品的交接。

3.3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长(含)、部门主管级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

3.4总经理: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对。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人员证件、物品的收回、计算出勤,核算主管级以下人员(含)的薪资,放行检查。

3.6财务部: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核算主管级以上人员薪资的.核算,保存“薪资代领单”。

4内容

4.1离职类别

4.1.1终止合同

4.1.1.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1.1.2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日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意向,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4.1.1.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不条例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政府规定持证上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3)本公司经营期满。

4.1.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1)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2)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3)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的。

(4)不能或不愿服从公司正常调动的。

4.1.2协商解聘。

4.1.2.1经劳动合同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4.1.2.2如员工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4.1.3辞退性解聘。

4.1.3.1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1.3.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提前3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1.3.3因公司缩减业务范围或者因公司经营条件或者管理方针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依法裁减员工人数。

4.1.4辞职性解聘。

4.1.4.1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4.1.4.2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4.3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如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公司。

4.1.4.4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按旷工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者。

(2)在劳动合同中与公司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有服务期的约定,且服务期未满者。

考勤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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